摘要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最常使用的大额结算工具之一,其将国际贸易中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上升为信用证贸易中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因此广受国际贸易买卖双方之青睐。信用证是指国际交易双方在实现自己信用兑换的同时加入银行的信用来进行交易结算,解决了双方在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了矛盾的产生,减轻了双方交易中的压力,但是信用证在交易时也未必完全是安全有效的,银行可能面临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都跟信用证的真实性有关,银行的表面真实是实际应用中最为重要的,如何做好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审查是银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信用证在办理书面凭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条款,这些条款都是银行为保护自己资金安全,促进国际交易顺利进行的条款,这些条款束约着三方,促进交易,是国际交易中默认最为实用的交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用处可谓是无处不住在的,本文拟以《论信用证通知行表面真实性审查义务的标准》,主要从论信用证通知行出发来研究其表面真实性审查义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