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的社会治理中,国家依法监管和宗教团体依行规自治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所追求的目标一致,手段有所不同。目前,国家依法监管问题的研究相对全面和深入,而宗教团体依行规自治问题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该文以某省藏传佛教宗教团体自治状况的材料为依托,就目前宗教团体自治的状况做了分析,据此提出了藏传佛教自治主体和功能的层级结构、自治措施的多元一体结构以及划分自治权限的原则,并且认为宗教团体自治积极性不高、自治能力低下、自治效果欠佳的主要原因在于对宗教社会治理的二元性结构、宗教团体自治重要性的认识模糊有关。该文对于了解宗教自治的现状、促进宗教社会治理二元结构的正确认识,激发政界、学界和实务界对此问题的重视和研究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