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情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日前,江苏省水利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团省委、省科协联合印发《江苏省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4月1日正式施行。五部门联合印发,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作用,以基地为平台,形成共同推动水情教育的合力,在全国尚属首例。《办法》明确,水情教育基地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情教育、具有显著科普教育功能和宣传示范引领作用的水利工程设施及场馆场所。《办法》对水情教育基地的分类、申报、认定、管理、复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突出了水情教育主体多元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