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法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立法目的、基本制度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都会影响环境法的立法设计思路,目前我国的环境法存在三种不同的立法设计思路即不法行为惩罚主义、总行为控制主义以及环境质量目标主义,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三种不同的直接规划目标,分别为行为人不违反、不逾规定总量以及实现质量目标。我国现行的环境法条文中,普遍遵循不法行为惩罚主义,也有一部分关于总量控制的条文是遵循总行为控制主义的立法设计思路而存在的法律产物,另一部分像《草原法》、《渔业法》等是依附环境质量目标主义的立法设计思路而存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本文对三种立法设计思路作了简单的梳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