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法律教育改革探析

作者:阿不都米吉提·吾买尔
来源:教育现代化, 2019, 6(67): 68-69.
DOI:10.16541/j.cnki.2095-8420.2019.67.034

摘要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法学院校的一种法律教学新型课程,并且已经在我国法律教育中兴起,但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教学形式面临着教学理论上的纷争以及教学实践中的困境。针对当前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困境,高校需要通过构建双重法律教育培养目标体系,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师资力量以及建立动态多元教学评价体系来应对,以发挥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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