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围绕着著作权展开的利益博弈日趋激烈。新兴媒体发展中,著作权激励创作的功能受到质疑,促进传播的基础不复牢固,繁荣文化消费市场的预设受到怀疑,自然权利价值观受到免费使用理念的挑战。然而由此否定、怀疑著作权理论合理性的各种学术流派也应该受到批判。实际上,著作权利益分享理论将著作权的正当性归于该权利的配置能够实现各方利益的分享,体现了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中的市场力量、大众力量和公共领域力量,因循该理论框架有助于构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制度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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