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治理是治理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嵌入农村基层治理是实现新时代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必然要求。村民议事会制度是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表现,其制度优势表现在内在理念与实践价值两个方面。在实际运行中,村民议事会制度仍存在村民自治意识薄弱、村民委员会行政化色彩较浓、村民议事会制度不健全以及乡村精英人才匮乏等问题。应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意识、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体系和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等四个层面加以改进,实现村民议事会制度优势的效能转化,推动乡村治理的规范化与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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