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两个视角,论文以2016-2020年度披露企业环境信息的重污染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了两者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作用机制。研究表明,企业治理能力越强,内部控制水平越高,其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显著性和充分性越强,在论文所建立的评分体系中,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评分会越高。此外,基于论文样本公司治理水平的不均衡性,在不同的企业背景下,内部控制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促进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即公司治理能力具有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