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责任的追责程序的构建需要基本要素的完备。基本要素可以分为程序启动、裁决方式、权利保障、救济机制四项。我国法官责任追责程序的基本要素存在缺陷:在过去,我国法官责任追责程序在启动方式上属职权启动模式,在裁决方式上属行政决策模式,权利保障极不充分,救济机制严重不足。经过司法改革,上述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在未来,我国法官责任的追责程序应当围绕基本要素进行完善:启动方式上应当实现多元化,在裁决方式上实现诉讼化,同时完善权利保障机制,建构救济机制。在达至理想目标之前,至少应当设置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