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其中重要一项就是看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作为国之大事、民之大事,国家立法关乎社会关系的调整,关乎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维护,关乎经营主体、公民权利义务的范围指向、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有积极参与立法工作的意愿,立法机关也应该开门纳谏,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充分听取民众意见,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搭建平台、畅通路径,为立法工作接足地气、提供丰富的民意营养。
-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