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评析

作者:郑琳琳; 刘丽萍
来源:世界海运, 2022, 45(06): 46-48.
DOI:10.16176/j.cnki.21-1284.2022.06.011

摘要

<正>[提要]海上保险合同应严格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合同订立期间,被保险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动告知保险人船舶适航范围;合同履行期间,对超航区航行显著增加被保险船舶危险程度的情况,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超航区航行导致的船舶事故不应认定为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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