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既有研究的假设都是农民只要认识或应该认识到合作对自己有利,彼此就能够合作,然后将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不加区分地进行讨论,这是导致争议不断的根源。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科技水平和农民合作需求的不同,农民的合作可以划分为生存型或温饱型合作、致富型合作和发展型合作。农民合作层次的提高,需要形成强国家强社会的关系,培养农民的合作意识的和合作能力,提供农民更多的合作锻炼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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