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卫健发〔2022〕10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省级医疗机构: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贵州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标准印发之日起,原《贵州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试行)》(黔卫健发〔2021〕17号)规范性文件编号520000-2021-20-010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