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不断发展创新的当下,社区矫正的管理制度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争论。通过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即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是否应该具有警察身份,分别从六个方面进行深入论述不支持的观点。在此之前,针对部分对立观点加以剖析,初步了解争论的由来,以便于更好地结合社区矫正发展的现实需要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