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行政区域环境监管能力的建构与成效——以浙江苍南为例

作者:董克钻; 苏小越; 谢宁二; 林新炎; 冯亦毕
来源:环境与发展, 2020, 32(05): 225.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5.139

摘要

十九大以来,苍南县积极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创新与建构,探索"执法+"模式(即执法+平台、执法+机制、执法+品牌)在县级行政区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适用性和具体成效,为我国基层环保部门构建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模式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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