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十四五”新发展时期,我国儿童受保护权的立法保障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民法典》的出台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全面修订,进一步严密了儿童权益保护网。与此同时,儿童受保护权的制约因素仍然存在,表现为法律家长主义与儿童主体地位的紧张关系、区域发展不均衡背景下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现实问题以及现代教育背景下儿童健康权保障的新问题。随着法律和政策的不断完善,儿童主体地位需不断提升,对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也需要进一步加强。而在现代教育的现实背景下,促进家长对减负工作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探索儿童教育的创新路径和教育评价的科学方式,是提升儿童健康权保障的合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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