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的宗旨和理念是,课堂是教学最终的发生地,教师是学习技巧的传授者,挖掘资源的向导者,寻求真知的组织者,独立学习、对立研究的指导者、促进者;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人,教师让学生自己学会读书、感受事物、观察、分析、思考问题,从而使学生自己学会明白事理,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教——学——评一致性"是检验在课堂中学生的学习及老师教的情况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