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针对2005—2016年A股上市国有企业披露的党委常委兼任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管层人员职务的8 728个观测值,以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为研究对象,按照本级党组织常委和实际控制人党组织常委参与公司治理进行区分,分别从央企和地方国企,以及处于关键行业与重要领域的国企和一般竞争类国企这几个角度来探讨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质量有显著的提升效果。区分本级党组织和实际控制人党组织后发现,只有本级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程度与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正相关;区分党组织参与不同公司治理、管理层次后,发现只有党组织参与董事会和经理层治理与内部控制质量显著正相关。此外,党组织参与地方国企对内部控制有提升作用,党组织参与一般竞争类国企对内部控制有提升作用。研究结果为明确国企公司治理中党组织的法定地位,提升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具有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