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石河子市社区医护人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实施干预后的效果进行评价。方法:干预前后对社区医护人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问卷调查,并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实施干预后,社区医护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ADR)定义正确理解率达到98.6%;对ADR的认知及处理能力相关问题的答对率平均达到90.7%,较干预前提高了30.5%;经有效干预后93.5%的受训者了解到上级医院的ADR监测部门,98.6%的人员知晓了ADR报告制度。结论:有效的措施可以提高社区医务人员对ADR的认知度,同时有助于提高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利于及早发现ADR,避免或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损害,促进基层医院合理用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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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