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公益诉权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核心与基础,是实体性环境权能否实现的程序性保障。实践中,环境公益诉权研究在促进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的创新与重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与超越的现实价值被低估。重新对环境公益诉权法权基础“元问题”进行回溯与追问,重新厘界环境公益诉权的法权向度,并由此对环境公益诉讼目标实现和环境权益维护确立新的价值与目标,成为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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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