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船舶检验局成立后,随着业务的逐步开展,交通部确定了上海、大连、天津、青岛、广州的船舶检验机构为船舶检验局的船舶检验业务部门,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XX办事处"并正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和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广州办事处的ZC铁锚印章,在证书上盖无色钢印。当时,五个港口,两种情况。大连、天津、青岛和上海直属交通部。广州不同,属广东省航运厅管,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要处理。这里主要说说广州办事处的独立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