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讯在古代中国的司法审判中颇引人注目。近代以降,中西方法律不断发生接触、冲突和融合,随着一些新兴国家逐步废除刑讯,中国的司法刑讯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强烈批判,引发了一场要求废除刑讯的社会运动。尽管中国的旧式司法刑讯具有其合理性,但已不足应付新的挑战。《申报》作为现代新兴媒体,得社会风气之先,对刑讯不断提出严厉批评。在日本明治维新政府废除刑讯后,率先提出废除刑讯的主张。1905年4月经过修订法律大臣郑重建议,清政府最终从制度上废除了刑讯。但在刑讯废除后,欲在中国建立一套全新的司法审判和证据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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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