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立法的开端始于寻求政权的合法性,不可避免地刻上了法律工具主义的烙印。反右斗争的扩大化使法律虚无主义弥漫中国大地,并在"文革"期间发展到极致。十一届三中全会是走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里程碑。改革开放初期,法律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工具主义色彩。党的十五大报告和1999年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认下来,法律至上的观念开始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