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既是定居化社会向迁居化社会的转型过程,也是熟人社区向陌生人社区转型和社区治理结构从"单位办社会"向"居委会办社会"转型的过程。社区的实体结构与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政府以组织建设从供给侧自上而下形塑社区"理想型"的同时,居民也通过需求侧的"民主协商"建构其预期的"理想型"。社区以居委会为主体,通过与环境互动形成自身的利益结构。这些因素的动态博弈不断形塑社区的"营造"动力,使之呈现出治理方式的科层化、社区类型的多元化、社区居民的异质化、治理经费的财政化等特征,形成了"强他治"与"弱自治"。为平衡各方需求,就需要在强调组织化和秩序化的同时,较好地平衡"他治"与"自治"力量,培植"社会协同"和"民主协商"参与渠道,尽快建成"社区办社会"的治理格局,建设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