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恶势力犯罪属于有组织犯罪的典型类型,对其本质特征的把握需要从两方面展开,即需要综合考察"组织体"特征和"恶性"特征。"组织体"特征主要包含组织成员、组织结构、目标导向、活动系统、外部联系、物质基础等内容;"恶性"特征主要包含手段的恶性、形象的恶性和结果的恶性。"组织体"特征和"恶性"特征都是类型化特征。这两个特征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的本质,是黑恶势力犯罪组织之间进行相互区分的主要标准。把握"组织体"特征,可以将恶势力与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准确区分。把握"恶性"特征,可以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普通犯罪团伙进行准确区分。综合把握"组织体"和"恶性"特征,可以将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准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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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