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汉书》说王逸“著《楚辞章句》行于世”而不及篇数,乃通则;“象牙书签”说王逸“著《楚辞章句》及诔、书、杂文二十一篇”,其数不含前者;《辨骚》“自《九怀》已下”,包括《九怀》。“六朝时期所流传的王逸《楚辞章句》应为‘十一卷’本(即十一篇)”与“《七谏章句》以下五篇的《章句》早在魏晋六朝业已存在”二说,均缘说者对相关文献解读未得其当所致。王逸“所作《楚辞章句》只有十一卷”与王逸未注《七谏》“以下五篇”二说,均不能成立。《隋志》著录的“《楚辞》十二卷”“并目录。后汉校书郎王逸注”者,篇数与卷数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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