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办〔2023〕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