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全球化在数字全球的流动中既有可能使全球获得收益,也有可能因各国对数据及其相关权益的认识不同以及数据的特殊性,而引发更大的矛盾与冲突。鉴于此,数字全球化客观上要求进行全球数字治理。全球数字治理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依靠数字(数据)的治理”和“针对数字(数据)的治理”。数据技术的“异化”问题已经使人类处于一个风险社会之中,为了克服数据技术的异化和走向全球善治,全球更需要的是“针对数字(数据)的治理”。然而,各国的治理手段和治理目标相去甚远,因此,从价值基础来看,全球需要寻找“最大价值公约数”;从价值取向来看,全球需要共同协调实现数据安全的路径,并通过“猎鹿博弈”来实现全球数字治理的正和博弈。在当前情况下,全球数字治理面临着诸多困境,但最根本的困境就在于信任赤字和认知固化。各国相互之间难以协调一致也是因为信任赤字和认知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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