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民事诉讼相较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制度还是有些许的不同之处,原被告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证据偏在”问题,原告在调查、收集证据以及承担举证责任方面处于极其不利地位,导致了反垄断民事诉讼起诉少、败诉多的现象,从而对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有极大的不利。本文在拟对我国现行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进行讨论,希望通过与美国、欧盟等地区和国家的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相对,发现并完善我国现行相关制度的不足与缺失,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改善建议,以此推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