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能够均衡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养老保障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实现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本文的实证分析表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结构失衡问题,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补充养老保险较为薄弱。为此,需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妥善处理好各层次养老保险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充分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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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