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全面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医共体集团化建设实施对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通过集团内医院之间资金的统筹安排和资源调配,促进医共体效益最大化。为应对医疗体制内深化改革需求,卫健主管部门以及集团财务人员应当积极做好改革新形势下财务管理模式转换衔接工作,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做好决策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