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审议通过《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0年3月22日起施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打造燕赵秀美河湖、生态河湖、幸福河湖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始终秉承为民服务宗旨,牢记职责使命担当,不忘执法为民初心,切实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加强我省河湖保护,维护河湖功能,改善河湖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