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规则对中国民用航空产业特别是我国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和积极意义。从目前来看,中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现行的民航法规和规章,要么在一些方面规定阙如,要么不符合WTO规则的要求,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在这种法制环境下,中国民机产业必须规避入世风险,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与民机产业法制之间的关系。对此,中国民机产业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才能使我国作为WTO成员按照WTO规则和国际惯例保障和促进民机产业的发展。同时,通过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经验借鉴,也能为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提供有益的启示,从而加速我国民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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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