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被提前赎回的情况经常会遇到,目前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是在预计发生赎回时调整赎回当期期初的摊余成本,但是如果实际并没有发生赎回,那么期初已经调整的摊余成本就会面临调回的可能,这不仅会使核算变得非常复杂而且不合理。本文通过举例分析,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