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旨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增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治素养,使其成长为自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其包含了价值性和知识性两种属性。在"基础课"中,经常会出现重知识、轻价值的情况,影响了"基础课"价值引导功能的实现。从学理的角度看,实现价值性与知识性相统一首先需要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其次厘清两者在"基础课"教学中所承担的不同任务,最后指出价值性如何发挥作用,实现对大学生的价值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