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的起点是作品,而作品的构成要件是表达和独创性。本文建议,我国《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规定作品的定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和学术研究中,依据定义中的"表达"和"独创性"两个要件,理解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作品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