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作品的定义

作者:李明德
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2012, (04): 151-154.
DOI:10.15891/j.cnki.cn62-1093/c.2012.04.040

摘要

著作权保护的起点是作品,而作品的构成要件是表达和独创性。本文建议,我国《著作权法》应当明确规定作品的定义。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和学术研究中,依据定义中的"表达"和"独创性"两个要件,理解著作权法中所列举的作品种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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