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中的损害救济难以通过单一性手段来实现,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规避企业破产风险、对受害人实施充分救济,必须搭建多元化的救济网络,责任保险应成为其核心组成部分。责任保险拥有风险防控与成本控制的天然优势,可有效分担政府应急管理成本,但其功效取决于良好的法律环境。因此,发挥责任保险分担政府应急管理成本的关键步骤在于:完善民事侵权责任法律体系、切实普及责任保险知识;同时,为进一步发挥责任保险的各项功能,应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保险公司创新意识,积极协调其与其他救助方式的相互关系,从而推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模式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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