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K公司上市以来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流程分析,发现其对赌协议之下潜在的犯罪风险具有连续性、累积性和隐蔽性,其犯罪表现为涉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股价异常波动以及核心资产流失。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权力过大、违法收益大、成本低、监管无力或缺位等因素,需加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非正式约束;强化行政监管措施,形成行政监管的制度约束;完善刑事立法,织密刑事法网,精准打击犯罪;将犯罪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数据赋能驱动经侦部门主动预测预警预防;构建行刑衔接双向机制,优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