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布了一批包括食品领域在内的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从监管角度进行解析,有效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震慑了侵权假冒行为。侵犯"哈尔滨"系列商标专用权案2020年5月20日,漯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百威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投诉,称当事人某啤酒集团漯河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乌尔苏金小麦啤酒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经查,2020年1月至5月,当事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啤酒包装物和标签标识,为委托人哈尔滨乌尔苏啤酒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哈尔滨乌尔苏纯麦啤酒"27010包、13500箱。该啤酒瓶子标签和包装箱上的"哈尔滨"字样与商标权利人在同类产品上的第3447960号哈尔滨注册商标相同,其冰山图案与商标权利人的第12750375、18325879A号商标图案近似。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办案机关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包装物及标识,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