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40年来,伴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1979至1998年的初级阶段、1998至2006年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阶段、2006年以来的"三支柱"监管阶段。自从确立"三支柱"监管框架以来,我国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面临诸多新的风险挑战。改革开放40年,保险监管有五条基本经验值得关注:在角色定位上,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在监管边界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监管内容上,处理好"三支柱"监管相互之间的关系;在监管重心上,坚守"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监管技术上,坚持走"专业化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