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9号《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已经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主席易会满2022年5月31日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