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荀子“性恶”为代表的先秦儒墨道法诸家关于人性之恶的种种论述或以“性恶”立说引出性善之论,或将人性之恶作为阐发政治观点的理论依据,或是因人的原初淳朴否定了恶的客观实在性,从而呈现出一种超越“性恶”的哲学态度。总体上看,先秦诸子超越人性之“恶”的实质,就荀子“性恶”论而言,是注重对人进行后天德性培养;就儒家“幽暗意识”而言,是强调君子应当自觉加强德性修养以战胜人性中的昏暗力量;就老庄“自然人性”而言,是回归“浑沌”以恢复并葆有人性的原初淳朴;就墨家、法家性“恶”说而言,是尽可能地消解、摒除由“恶”导致的不良后果以建立稳固的社会规范。由此可知,注重人的德性的后天培养、建立稳固的社会规范、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发展环境是先秦诸子超越人性之“恶”的价值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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