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女传》现存104篇,每篇均有四字标题。标题的拟定具有以下三条规律:第一,虽然是"列女"传记,但标题的命名却以依附于男子得名者为多数,纯以女子自己的名字直接作为标题的情况极少。第二,凡是传中女性得到国君的嘉奖赐名者,都会将这一赐名用于该篇的标题。第三,基本上每个标题的首字均为国名或地名以显示其所在区域,这种地名都是妇女出嫁后夫家所在地的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