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传统法律法规中制定的内容与当下社会发展出现了诸多不相适宜的情况,迫切要求对现有的司法审查做出调整。本文从行政协议本质属性以及法律规范体系原理出发,充分参考相关文献并结合笔者自身的工作经验,首先分析了行政协议中“行政性”与“协议性”的关系,以及行政协议司法审查的具体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究行政协议司法审查法律的有效适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