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最近,福建省科技厅、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省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政策贯彻落实的七条措施》(简称《七条措施》),支持高校、省属科研院所试点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首次明确赋予科技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即“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项目,单位可与科技人员约定其成果权属归科技人员所有或部分拥有;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