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占绝大多数,当中的涉事企业可能本身并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通过环保验收,行政机关监管能力薄弱企业负责人存侥幸心理非法生产非法排污,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处置,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损害评估,据此对涉事企业进行处罚并追责发起赔偿诉求,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少的难点。建立完善的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损害环境的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