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书法教育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书法习作评判标准。传统的评判标准是定性的,评判的方法是主观的。根据评估理论体系,结合书法习作评判的具体实际,可以设计和制定书法习作的评判标准。要结束"贤者改观"的历史,采取科学、客观、公正的书法习作的评判标准,有效促进书法人才的培养,促进书法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