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以“爱优酷”为代表的长视频与“快抖”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之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短视频平台上有不少用户上传影视剧的分集剪辑,形成带评论或者只是简单拼接的合集,吸引了大批流量粉丝。影视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视听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基于尊重信息、文化传播特点和社会文化利益,具有独创性的演绎作品在我国是被允许甚至是被鼓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