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定义有两种,一种是描述性定义,另一种是公理化定义。公理化定义虽然很好地解决了已知的集合论悖论,但是没有明确集合是什么。所以这可能就是迄今为止,为什么对集合这个概念不加定义且只给出描述性定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