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从个人土地所有制度、农民土地所有制度、集体土地所有制度向现代土地所有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沉淀出中国的东方传统,即农民的家户惯行。家户惯行在土地所有制的变迁过程中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从传统家户惯行向社会化家户惯行过渡。因此,土地制度改革遵循农民的社会化惯行规律也成为必然:从国家顶层设计和农民基础地位两个方面革新现有土地制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社会的现代化进程。